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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宜昌隆重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2017年12月25日--26日,宜昌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宜昌隆重召开。全市130名律师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7年12月25日下午,大会开幕会拉开了序幕。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用江、湖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元生、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宜昌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铃安、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黄琢、宜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科科长何玉萍等领导出席了开幕会。

   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代表省律协向大会致辞,张用江副会长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充分肯定了市律协近年来的工作,并对即将产生的新一届市律协领导班子寄予了厚望。

   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张德才同志对宜昌律师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希望:一是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充分彰显律师职能作用;二是突出“三个挺在前面”,努力为律师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开幕会结束后,与会领导与全体代表、特邀代表合影留念。

   本次大会上,各位代表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案)的决议(草案)》、《第五届宜昌市律师协会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五届宜昌市律师协会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市律协理事会、第五届市律协监事会。

   第五届市律协理事会、第五届市律协监事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市律协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五届市律协副会长、会长、第五届市律协监事会副监事长、监事长;通过了第五届市律协名誉会长名单;决定聘任了秘书长、副秘书长。

   大会闭幕会于2017年12月26日下午举行,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鹏、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宜昌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铃安、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黄琢等领导出席了闭幕式。

   闭幕式上,大会宣布了第五届市律协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副监事长、监事长、名誉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刘钢当选为第五届市律协会长,殷书月、陈喻伟、葛隆恩、刘道炎、高明、张建华当选为第五届市律协副会长,何昌林当选为第五届市律协监事长,张雄兵、耿璟当选为第五届市律协副监事长,宋志武、刘龙菊、潘家华、屈名胜、殷书国为名誉会长,李文彬聘任为秘书长,向海龙、李逾操、杨傲、余威威、张雪琳、雷春华、薛硕聘任为副秘书长。

   第五届市律协会长刘钢作为新当选的会长发表讲话,刘钢会长向与会代表表示了感谢并阐述了律师行业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刘钢会长强调律师协会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律师、每一个会员,用好每一笔律师辛苦挣来的会费,真诚地接受每一位会员的监督,会员们的意见与建议是律师协会走向成熟的金玉良言,让律师协会真正成为我们共同的律师之家。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鹏发表重要讲话,张鹏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对大会的成功召开和新一届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希望新一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理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这次代表大会所确定的律师协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再上新台阶,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政治本色;二是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宜昌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三是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最后,张鹏副市长希望新一届律师协会领导班子不辱使命、不负众望,组织和带领全市律师工作者开创全市律师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宜昌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